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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罪老板被要求提交了辞职申请,还能要求赔偿吗?
来源:赵峻博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3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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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罪老板被要求提交了辞职申请,事后还能要求赔偿吗?

基本案情:

李某在广州白云区一家小企业从事文员工作,因性格耿直,在语言上冲撞了老板,老板一怒之下开除了李某,并要求李某必须要按照公司的制度自己填写辞职申请然后离职,否则不发当月工资。李某无奈,只能按要求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,但由于当时心情愤懑,所以在辞职理由中注明了“因语言冒犯了老板,被迫辞职”的字眼。

办理完离职手续后,李某越想越气愤,因为自己也在公司工作了多年,没想到公司如此无情,于是找到本律师咨询,在本律师的策划指导下,向白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,要求企业给付赔偿金等合计15万余元。

庭审中,本律师指出:李某的离职并非其自愿行为,因此虽然表面上是辞职,实质是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,因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判决结果:胜诉,仲裁委支持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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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赵峻博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易恒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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